大学生求职创业,四类学生可享受补贴

    近日财政部、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对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大学生创业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此意见将进一步扩展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明确指出对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四类重点对象进行补贴。

    一、如下四类大学生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政策,自2013年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到2015年,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并将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2017年据今年的就业政策,补贴的使用范围再度扩大。对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等四类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进一步瞄准了最困难的人群。

    初此以外,毕业1年内还没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对其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为进一步激励见习单位积极性,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扩大了就业见习补贴支出范围。

    二、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小微企业取消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此同时,5月17日同一时间财政局对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公开解读。

    相关人员介绍,“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政策优惠,自2017.1.1--2019.12.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维持原标准不变。”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