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有关人员对最近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进行了公开解读,主要是关于小微企业减税降负,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有关政策。下面就和多有米一起来学习一下。
小微企业年纳税上限提高到50万元
在今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高,2017年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也从50%提高到75%。
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升,但是认定标准不发生改变,同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0%缴纳。
小微企业取消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年以来,国家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事项进一步进行清理规范,根据财政部和相关部委的未见,对满足要求的小微企业取消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4项政府性基金也予以取消。
财政部规定,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两项政府性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进行调整,减免、停征或取消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连续两年减税超千亿
近年来,全国掀起了一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浪潮,同时也不断有各种政策优惠进行扶持。在减税降负方面,2014年,我国免征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印花税。2015年,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增值税。
随着小微企业减税额的不断增加,15、16年小微企业减税额都超过千亿元。而2017年,还要继续加大税收支持,为激励中小企业创造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升到85%,对于钟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税收优惠支持力度继续加大。
近年来,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发展速度迅猛,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而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政府的扶持和保护,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