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都有一种情结,那就是房子,国人对于地产的热爱,可谓从古自今的一脉相传,古时候有钱人进行土地兼并成为地主,而现代人有钱了就喜欢多买几套房子。除了满足自身的居住需求外,将闲置的房屋出租出去,也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那么,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呢?多有米来给你讲讲。
一、增值税
个人出租的房屋,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申报机关为不动产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方式出粗不动产的,取得租金收入可以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摊,分摊后的月租金少于3万元的,可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建设维护
纳税规定
以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费。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城市建设维护费也免征。
三、教育费附加
纳税规定:
根据增值税税额计税,按照适用税率3%缴纳教育费附加。
税收优惠:
根据规定若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少于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少于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四、印花税
纳税规定:
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纳税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低于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元,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使用比例税率,为20%。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区分,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徒弟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房产税
纳税规定:
住房出租适用从租计证房产税,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适用税率12%。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